发布时间:2026-09-14 06:28:25 来源:弯弓饮羽网 作者:时尚
潜江新闻网讯(潜江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马煜 通讯员 胡申华)近日,共享市人民法院小龙虾共享法庭通过多元调解平台,法庭线上调解一起涉小龙虾买卖合同纠纷,线上实现了双方当事人从“对簿公堂”到“握手言和”,调解以高质量的助企司法服务维护了小龙虾企业的合法权益。
2022年6月,纾困原告潜江某小龙虾公司与外地甲、共享乙两公司签订《调味整虾购销合同》,法庭小壮(化名)作为连带保证人为甲、线上乙两公司提供担保。调解合同签订后,助企小龙虾公司按照合同约定,纾困将价值106万元的共享货物发送至目的地,并向两公司提供了销售增值税发票,法庭但两公司仅向小龙虾公司付款20万元,线上剩余86万元一直未支付。期间,小龙虾公司又发现乙公司股东并未缴纳注册资本1000万元,便将甲公司、乙公司、连带保证人小壮及乙公司股东诉至市人民法院,要求甲、乙两公司支付尚欠的货款、逾期利息及诉讼费用,小壮对甲、乙两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,乙公司股东对乙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。
市人民法院小龙虾共享法庭受理案件后,考虑到原告小龙虾公司证据充分,事实基本清楚,便建议该公司申请诉前财产保全,以财产保全措施促使对方当事人积极履行合同义务。采取保全措施后,被告公司名下账户并无足额资金,共享法庭便对该案件予以立案。庭审中,甲、乙两公司对原告的货款没有异议,希望小龙虾公司能够在付款主体和时间上作出变更。原告表示甲、乙两公司一直未付款,当庭未达成调解协议。
庭审结束后,承办法官多次联系双方当事人,了解双方的基本诉求后,从诉讼成本、法理人情方面充分向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,最终促使双方达成初步调解意见。考虑到双方当事人在外地不便到庭参加诉讼,于是通过多元调解平台采取视频的方式开展调解工作。
调解中,承办法官对案件相关情况仔细向双方当事人进行核对,并确认调解协议,被告也将第一期款项36000元按时支付给了原告。
调解结束后,当事人纷纷为法官高效、负责的工作态度点赞,为市人民法院采用灵活、有温度的工作方式表示感谢。
相关文章